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和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fā)《關于深化部門合作減輕群眾負擔 提高不動產登記便民利民服務水平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與稅收信息互聯互通,以不動產登記信息作為核稅依據,推行不動產登記和稅收征繳“一窗受理”,切實優(yōu)化不動產登記和稅收服務,提高不動產登記和稅收效率。
《通知》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將土地、房屋登記信息實時傳遞給稅務部門,對于以往不動產登記的紙質信息,應當采取措施歸集并共享給稅務部門;要根據納稅人申請或稅務部門需要,提供納稅人家庭住房登記信息查詢結果,并實時共享給稅務部門。稅務部門應利用共享信息核實納稅人申報的契稅等稅種的納稅信息和優(yōu)惠事項;要將契稅完稅免稅等信息實時共享給不動產登記部門,方便其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查驗。稅務部門和不動產登記機構要積極探索通過系統(tǒng)對接的方式實現部門間信息推送和實時共享。
《通知》明確,推行不動產登記和稅收征繳“一窗受理”,優(yōu)化群眾辦事環(huán)境。通過整合辦稅辦證業(yè)務流程,實現不動產登記和辦稅資料由不動產登記機構一個窗口接收。全面深化以地控稅和以稅節(jié)地業(yè)務合作,促進土地節(jié)約利用和加強稅收管理。稅務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應通過信息互通、數據智能應用等方式推進稅收共治,實現精準管理;提高數據更新頻度,統(tǒng)一信息采集口徑,完善部門間以地控稅、以稅節(jié)地常態(tài)化工作配合機制。全面推行不動產單元代碼等信息的共享,加強涉稅信息集成應用。自然資源部門要及時將不動產單元代碼等相關登記信息與稅務部門共享。尚未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的,要做好不動產單元代碼的預編工作,并及時共享給稅務部門。稅務部門要及時運用獲取的不動產單元代碼比對核實房地產信息,將不動產登記信息和稅收征管信息緊密關聯,推進房地產相關稅收的全鏈條管理。
“凡可以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可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交家庭住房套數、契稅完稅憑證等證明材料。”自然資源部地籍司(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透露,今后將在各省選擇1~2個有條件的地級市進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對接金稅三期系統(tǒng)的試點工作;暫時不具備實時共享條件的地區(qū),可按月或按季批量進行數據交換或建立檔案信息查詢機制。
“不動產登記信息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核稅依據,保證了稅務部門稅收信息更加準確,既保護了產權人的合法產權,又維護了稅收的合法性。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原應由當事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套數、契稅完稅憑證等證明材料,登記部門可從稅務部門共享獲取,減少了辦證群眾在部門間跑路。”這位負責人還表示,此次與國家稅務總局拓展深化部門合作,是進一步落實十九大精神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的重要舉措。
(來源:中國國土資源報)